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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凤阳县为746名精神残疾人发放药费补贴

发布时间:2014-07-15 23:57:46 浏览:8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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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凤阳县残联74消息: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贴是安徽省33项民生工程中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项目中的一个子项目。2014年我县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任务是746名,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年。截止74,我县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资金已通过涉农资金“一卡通”发放,累计发放74.6万元。
补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药费补助对象必须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精神类残疾人证的患者;二是精神残疾目前尚在治疗和服药期,已经治疗康复的精神病患者非本次补助对象(以药费发票为凭据);三是持有低保证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贫困证明的精神病患者,补助对象必须符合贫困标准,按照贫困程度从低保户到贫困户的顺序,残疾级别从重到轻的顺序,依次纳入补助对象范围。
实施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改善了我县贫困精神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状况,使其得到及时治疗,促进康复,减轻对社会和家庭生活的影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滁州市凤阳县残联 卢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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