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全椒县残联6月19日消息:根据滁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残疾人救助有关问题的通知》(滁政办秘[2014]52号)和市残联《关于落实分散供养五保户中一、二、三级残疾人享受生活特别救助的通知》(滁残联[2014]50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1月1日起,对全市分散供养五保户中的一、二、三级残疾人实施生活特别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元。
为确保此项惠残政策落到实处,全椒县残联立即进行认真组织实施和布置,首先将市政府和市残联文件下发给十个乡镇,要求镇残联做好宣传工作让群众知道、了解这项惠残政策,同时和镇民政办协调对接,认真摸底排查,确保不漏一户。其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最后符合救助条件的五保残疾人实行县、镇、村三级档案管理,做到一户一档。
截止到目前,全椒县符合救助条件对象180人,救助资金计216000元。现已上报到市残联。(滁州市全椒县残联 杨平)